Thursday, May 9, 2013

回顾

很巧地, 和姐姐被分到同一个投票站, 还要是离开了十三年的母校! 在紧张和兴奋的交集下, 履行了我们的公民权。

朋友听说我回去投票, 都有点难以置信。我想说, 如果你也有个不惜留下妻儿在国外, 自己乘搭整十小时飞机回国的表哥, 你就知道那两个半小时根本不算什么。

希望来届大选, 大家会把"什么? 你回国投票?", 说成"什么? 你不打算回去投票?"。


最后, 我还是很想抗议: "说好的不褪色墨呢?"
(还以为可以向朋友炫耀一番…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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